浙江促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 引入外籍调解员“以外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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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杭州8月7日电 记者7日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与浙江省贸促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通过引入外籍调解员参与涉外商事纠纷化解、探索建立中立评估机制等创新举措,努力让中外当事人“不走、少走、快走诉讼流程”。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徐向红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表示,上述《意见》首次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引领浙江全省法院与贸促会规范、高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填补省级层面这一工作机制的空白。
据统计,2018年至2022年,浙江法院共受理一审涉外民商事纠纷4646件、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2945件、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纠纷8534件、海事海商纠纷10914件,共计27039件,涉及162个国家和地区。
在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方面,《意见》提出调解优先原则,即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中外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涉外商事纠纷。
“在此基础上,我们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依据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及行业惯例开展调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徐向红表示。
浙江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为更好发挥“依靠民众就地化解矛盾”优势,不少地区探索引入外籍调解员“以外调外”,不仅协助调解社会矛盾,也为外商外企解决了实际难题。
如在浙江义乌的一起诉中涉外纠纷中,当地聘请英语能力较强的尼泊尔籍调解员杰克和物流行业调解员蒋克兴共同进行调解,两位调解员分头做原被告工作,同时法官远程指导,让原本需要至少6个月才能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仅用4小时就具有执行效力。
为让中外当事人享受到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中国司法服务,浙江开发运用“浙江解纷码”“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等在线调解应用,不断提升涉外商事纠纷调解智能化水平。
如“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目前正集聚更多国际化、专业化、高水平的调解力量入驻,面向国际输出调解服务,实现司法服务全程“零距离”。
“不论是调解、仲裁还是诉讼,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徐向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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