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医药: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9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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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行权数量:3,937,125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实施了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
行权期(以下简称“本次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通过《关于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过了《关于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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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
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告》。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向 16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1,210 万
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26 日,行权价格为 4.98 元/股。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向 55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290 万份股票期权。
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行权价格为 4.98 元/股。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部分予以注销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
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经考核行权
系数确定 B 级、C 级的员工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1,207,65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62 名
调整为 149 名,持有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从 12,100,000 份调整为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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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部分予以注销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经考核行权系数确定为 B 级、
C 级、D 级的员工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1,586,825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注销工
作完成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04
名调整为 177 名,持有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从 10,584,000 份调整为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
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二)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截止 2023 截止 2023
行权价格 可行权数 可行权人 年 7 月 25 年 7 月 25 日
行权期 行权日期
(元/份) 量(份) 数(人) 日已行权数 已参与行权
量(份) 人数(人)
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 4.98 3,230,850 149 3,208,350 148
个行权期
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日
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
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的比例为 30%。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自
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的比例为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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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26 日,即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届满。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何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左栏情
形,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栏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2 年营业收
业绩考核目标 A: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
入为 3.50 亿元,超过
收入是 2020 年的 400%,达标值为 33,812.00 万元。
收入是 2020 年的 320%,行权比例 80%。
考核目标 A,公司层
业绩考核目标 C: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
面行权比例为 100%
收入是 2020 年的 240%,行权比例 60%。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行权期 204 个激
评价标准 A B C D 励对象中,27 人不符
个人层面行权系数 100% 90% 80% 0 合行权条件。参与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 2022 年度个人考核的
权额度。 177 人中 127 人评级
为 A,行权系数
B,行权系数 90%,
系数为 80%。1 人评
级为 D,行权系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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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本次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为 30%,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的为 50%。根据公司
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行权事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截止日为 2024 年 7 月 25 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29 日。
(二)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行权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是 2021 年 7 月 26 日,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是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二)行权数量:3,937,125 份
(三)行权人数:共 177 名,其中首次授予 131 名,预留授予 46 名
(四)行权价格:4.98 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
权主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至 2024 年 7 月 25 日止,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至 2024 年 6 月 29 日止,实际可行权开始日以
业务办理后发布的实施公告为准。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行权: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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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本次可行权 占股权激励计 占授予时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划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郑彩红 董事长 9.0000 0.6000% 0.0240%
夏 燕 轮值总经理、礼华生物董事长 6.7500 0.4500% 0.0180%
吕政田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6.7500 0.4500% 0.0180%
黄 辉 董事、华威医药董事长 9.0000 0.6000% 0.0240%
蔡子云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6.7500 0.4500% 0.0180%
赵琴琴 总经理助理 3.0000 0.2000% 0.0080%
中层(含)以上管理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共计 171 人)
合计 393.7125 26.2478% 1.0495%
四、独立董事意见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实
质性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本次可行权的 177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29 日。董事会就本议案表决时,关
联董事予以回避,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的相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激励对象在规
定时间内实施行权。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层面 2022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 A,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个人层
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行权资格合法、有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已经成就。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77 名激励对象行
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3,937,125 份。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
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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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
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
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
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届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
待期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届满,公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
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
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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